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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已完结
《解离》小说,讲了解离的故事。小编今天把它带给大家,一起来阅读吧:|我不说话,也不动作,只是死死地瞪着他。“你只要把菲菲哄开心了,要什么我都满足你。”“如果我要跑车呢?”“你还知道跑车?”他又笑了,“没有问题,等你成年了就买。”
状态:已完结 作者:夏知澜 6.28万字更新:2024-01-28 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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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对我来说是痛苦的。
并不是不喜欢一天的开始,恰恰相反,每天睁眼我都有十二分的动力要投入到生活中去。我讨厌的是步入阳光前要完成的繁琐复杂的保养仪式,一如每天睡觉前般让我觉得筋疲力尽。
醒来后,我要先将脸上前一晚涂抹的睡眠面膜洗去,再敷上厚厚的焕肤面膜。然后到厨房烧上开水,以便一会儿随水吞服六种保健品。这些保健品的目的不是保证身体健康,而是保持皮肤紧致肤色均匀、头发黑亮柔顺。
我赤裸着身子上秤。如果比前一天重了,即便只是几两,那也是一个灭顶的打击,意味着今天我要在粒米不进的痛苦中度过。如果体重没有上涨或者轻了,那便得以用食物秤精确地称出早餐的分量,精确到克数,多一粒南瓜籽也是不被允许的。吃完保健品和早饭,要进行四十分钟的运动。运动类型也是精心考量过的,要练细腰肢练翘臀部,不能练大腰侧肌和斜方肌。
运动完后去洗澡,在洗发水里滴上几滴迷迭香精油,起好泡,才能放心地涂抹到头皮上;脸上的面膜洗掉,全身用磨砂膏去了死皮,这个澡才算洗完了。洗完澡便要进入复杂的护肤程序:各种乳液,各种霜,各种精油,只要最近新出的贵价产品定要招呼到脸上去;身上也不能落下,每一块皮肤都仔细涂上润肤露,要花去五分多钟的时间。好不容易护肤结束,也不能忽视了头发,要在半吹干的发尾涂上雪松精油。
保养结束后,要配合今天会出席的场合和将见到的人,精心挑选合适的衣服。穿好衣服后是长达一个小时的化妆时间,用各种技法将妆化得精致漂亮但看上去毫不费力,为的是达到别人眼中“天生丽质”的水准。最后是发型,用电吹风和卷发棒搭配着衣服做出合适的发型,喷好定型喷雾。最后,挑选好合适的首饰、合适的包、合适的鞋,才能出门。
晚上回到家后,无论有多累、多想往床上一躺了之,我也要仔细地卸去妆容以免残留。洗完澡吹完头发后还不算完,要在全身抹上一层又一层的护肤品。特别是双腿,以免出现鸡皮肤。晚间的工序比早晨更多——眼霜、颈霜、手膜、脚膜、发膜……这么说起来,早上的那一套反而算得上是轻松了。体重也是要称的,如果超过了平时晚间的标准体重,那就说明这天白天吃得太多、太重口了,这一夜便要在自责和悔恨中度过。最后,我将自己裹进丝绸的睡衣,板正地躺进床里,即使进入了梦乡也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翻身,以免乱动蹭掉脸上和身上昂贵的护肤品。
这一套是李菲菲教我的。
无论对李菲菲游手好闲的生活有怎样的偏见,在这一方面我还是很佩服她的。她数十年来如一日地打理和维护着自己,将自己变成了一件精美的工艺品。每次被夏浚译带着和她一起出去参加活动,我都能看出她和那些同龄的太太之间的差别。夏浚译的“好友”们总会对李菲菲投去贪婪的目光,欲盖弥彰,有些甚至是不加掩饰的。夏浚译为别人觊觎他的妻子而感到自豪,李菲菲也昂首挺胸地享受着那些目光。在夏家夫妇眼中,不怀好意的眼神代表着对他的财富的艳羡和对她的价值的确认。
在成长过程中,我也逐渐地将他们的这种价值观内化成了我的。路边男人冲我投来上下扫量的眼神时,我从不觉得害怕和恶心,只觉得满足,心想:今天我的魅力分毫不减。如果那男人在路过我之后还要回头来看看,那更是让我感觉自己得到了莫大的肯定。我知道你肯定觉得我神经病、心理变态,但别忘了,他们越想要得到我,我能捞到手的金钱才更多。这和你被上司夸工作能力强时感到开心,是同一个道理。
有一次,我们和夏浚译的合伙人吃饭,合伙人的妻子是一位身材走样的广告导演。她迟到了,风风火火地出现,将一个装满文件的大包往一边的地上一扔,灰色短袖的腋下和领口都汗湿了,坐下来时的三层肚皮被棉布衣服勾勒出清晰的轮廓,略微泛油的头发不修边幅地扎了一个松垮的马尾。她喘着粗气,有些抱歉地说,刚刚从拍摄现场回来,来晚了,实在是不好意思。合伙人嫌弃地看了看他的妻子,又看了看李菲菲,其心思昭然若揭。李菲菲在他的目光里骄傲成一朵太阳花。
李菲菲在这方面是我的楷模。我悉心学习着她的精致,她也因为我的崇拜而感到欣慰和自豪。但是我想不通的一点,是她为何能如此享受地完成这一切,而我却觉得力不从心。
我常常羡慕那些随心所欲的姑娘们。洛杉矶的街上有很多这样的女孩,她们穿一条牛仔短裤和一件吊带,连眉毛都不画,头发随意扎个丸子,戴着眼镜就能出门去上课。她们年纪轻轻脸上便已经有了笑纹,这是李菲菲绝对会摇头皱眉的。但是她们不用每天早上早起三个小时只为了维护自己的皮囊,她们刷个牙洗个脸便能冲进阳光里享受清晨。虽然羡慕,但我却万万做不到像她们一样。我无法放弃对自己相貌的保养——要去争取男人的眼球,外貌说得上是最重要的一环。
我并非不清楚这种行为是在自我物化,好好的姑娘却要把自己搞成一件商品,这必定会使人扼腕叹息。但实事求是地说,哪个女人不是出来卖的呢?站街是卖,谈恋爱是合法卖,结婚不光卖身体还卖子宫,条件差些的还要卖劳力。如果不进入男女关系,只专注于工作,那就能独善其身了吗?
想得太美。酒局就喜欢这些没有男人撑腰的单身女人,被老板带到饭桌上,以“历练历练”为借口,成为一客开胃点心、一道下酒菜、一份餐后甜品。就算挺起腰杆来不去酒局,那也会被放到招聘广告上,被拉去联谊,被男同事言语调戏。现实中的女人左右逃不过成为男人的客体和资源的命运,毕竟游戏规则便是如此,只要选择活在这个被男人掌握着的俗世里,女人就别想不卖。
既然都要卖,为什么不卖个好价钱?
凌晨五点钟起床,挑好鞋包时已经是八点十分,离上课还有三十分钟。虽然住得离学校很近,走路大概二十分钟就能到tຊ,但我还是选择了开车,旨在让更多人知道我开的是一辆玛莎拉蒂。
在学校的地下车库锁车时,旁边停着的奔驰大G上下来了一个还挺帅的中国男生,戴着克罗心项链,一看就是标准的弄潮儿。我们眼神相碰,他好像要开口打招呼,但又拽拽地移开视线,故意装酷。我在心里笑他的段位有多低,此刻我只要稍稍一展笑颜他便会贴上来,但我懒得。他不能给我带来美国身份,我理他呢。
这是我来到洛杉矶的第十三天。
今天,学校正式开始上课。我一早照例给李菲菲发去一条问好,她仍然没有回我。她不回我,我乐得清闲,并不担心什么。反正有视频在手,夏浚译不敢断了我的供。但表面功夫我还是会做,在问好的信息中请求李菲菲回我,说我很想她。我这么做是为了避免夏浚译来问责我为什么不哄着她的心上人,那样他也麻烦我也厌恶,没有必要。
虽然我的英语水平足以流利地表达“我对这个牌子没有特殊感情,只不过它能让我看起来比较富”,但这话实在是摆不上台面、不好说出口;再加上伊维塔温柔的眼睛不知怎的看得我有些害羞,于是我只得含糊地吐出一句“它很漂亮”,便赶忙低头装模作样地看课程表去了。
课程表里的内容让我有些意外。本来选择这所学校只是为了获得进入洛杉矶的钥匙,使我得以合法地呆在这里觅一个良婿,但没想到这些课程看上去还蛮有趣、蛮专业的。这让我精神一振,对在洛杉矶的日子生出了一些除却约会之外的期待。
我是去年六月份决定出国的。那天晚上,我答应了一个荷包还算鼓囊的科技公司小老板的约会请求。我和他在展会上认识,他不停地感慨,说没想到能在科技展上遇到像我一般美丽的女孩,还以为去那种地方的都是急着发财的穷屌丝或怪异肥胖的臭宅男。他尝试用这番自以为幽默实则双向性别歧视的话逗笑我,丝毫未觉把自己也骂了进去。我表面上咯咯笑着,内心里忍不住对他的愚蠢翻了好大一个白眼。
他以为遇到我是偶然,以为我真心对科技展感兴趣,实在是心智愚弱。我深知那类展会上有许多公司在起步阶段的初创小老板,就如他一般,白天面对几十张员工嗷嗷待哺的嘴,晚上还得陪投资人奴颜媚骨地喝酒吃饭。他们既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又捧着一颗伤痕累累的自尊心。这样的男人,如果经过了天使轮投资,那是急需有一个女人来花他的钱、听他吹嘘、给他捧场的。
他们需要在女人身上确认自己受过的一切委屈都是有意义的——通过和女人讲她没听过的科学技术或生意手段来找回智商上的优越感,通过给女人赏赐及施舍贵价礼物来重获精神上的主体性。这种男人虽然长期看来不一定有钱,很多在天使轮之后不过一年便会背上沉重的债务。但是,我本就不需要长期饭票,我只需要几个包、几双鞋、几笔转账,充充门面,仅此而已。所以,去科技展遇到他并非偶然,我做事都是提前思虑过的。
上大学后,我不愿和任何人当太过亲近的朋友,就是害怕他们能嗅出我一身名牌背后的真相。那些未经世事的傻同学们都以为我的钱是父母给的,被学校的公子哥追也是门当户对;且我还矜持地不愿答应,是个洁身自好、眼界心气都很高的的真正的富家女。他们哪会知道,在深圳那种物价的地方,夏浚译每个月给我的生活费不过四千块钱。
四千块在学校生活确实宽松,但如果要买奢侈品那便是杯水车薪了。我当然不会主动问他要更多的钱,我不是他的血脉,哪有任性的资格?就算大一下的意外发生了之后,他也没有另外给我任何补偿。我能理解。一张他本就不想带回家里的嘴,现在已经十九岁,成年了,给她付大学学费和每个月四千块钱已经是额外的支出。他的想法合情合理,无可厚非。
李菲菲偶尔会在逛街时想起我,给我买裙子、化妆品和包。但是她的这种关爱来得实在是太偶然了,没办法支撑起我在学校的人设。我从来都信奉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不会等着谁来决定我的处境该是如何。
本科的时候,只有一个女孩子和我关系还算近。我敢让她稍稍靠近的原因,是她太淳朴天真了。她坚信我是一个父母极其宠爱的小公主,生活幸福,想要的一切都唾手可得。她眼中的我,简直是我眼中的李菲菲。
我带她去夏家。夏浚译和我都是极其自恋的表演型人格,这一点我们虽然没有血缘却极其相似,李菲菲自然是沉浸在我们家庭和睦的美丽幻象中。我们“一家三口”给那女孩上演了一出完美的亲慈子孝,她之后没少和身边的同学们表达对我家庭的羡慕。这很好,她主动成为了我的喇叭,让我塑造的人设有了个出自他人之口的侧面证据。大学四年,她一直以为我消失的时候都是回家去当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了,对我其实是去见不三不四的男人的事实一无所知。这种我被父母溺爱的假象让爹不宠娘不疼的她越来越嫉妒,发展到后来,她在毕业前夕彻底地疏远了我。
她不再与我相伴的时候,我意料之中地觉得得意,却又意料之外地有些失落。得意很好解释,我悉心扮演的形象竟然能让与我最亲近的“朋友”笃信到嫉妒得发狂,这对我来说是多么大的肯定啊。但我没想到自己竟会有些小小地难过,暑假几次想要发信息给她,约她在我出国前见一面,但都用理智克制住了。这个行为毫无意义。弱者才需要感情上的慰藉,强者应该两眼只盯着目标,心无旁骛才对。
我总是会聊着聊着就扯很远,我猜是人性害怕寂寞和想要表达的弱点在作祟吧。这些话我没有别人tຊ能讲,也就只能和你说说了,希望你不会觉得太过厌烦。
刚才在说什么来着?对,决定出国的那天晚上,我和一个科技公司的小老板去福田购物公园的一个酒吧喝酒。和他聊天还没半个小时,我便发现他表面上是正在筹天使轮的小老板,但本质上只是他爸爸的傀儡,这让我顿时失去了兴趣。因为二世祖我已经约会过很多个了,掌握他们对我来说已经是手到拈来,在父亲的强权下他们能拿出的钱财也实在有限。这个夜晚霎时间变得挑战尽失、寡淡无味。
我百无聊赖地喝着酒,很少再像刚开始那样热情地搭话。他看出了我的兴味索然,不甘心地开始讲很多故事,企图重燃我的兴趣。男人使出浑身解数博人眼球的模样真的很好笑,像一只灰扑扑的大公鸡往身上贴了鸡毛掸子去装孔雀开屏一般。我愈发觉得没意思,正在考虑用什么借口溜之大吉之时,却不料被他讲的第三个故事吸引了注意。
他和我说起前女友。当然,这个女人在他的口中又美丽又聪慧家境又好,“和知澜你比较起来不相上下,但是她的腿比你更长、胸比你更大一些”。在他的叙述中,这个女人对他掏心掏肺,但是因为他创业太忙忽略了她,所以她出轨了。
讲到这里时,他晃晃脑袋里的水,使劲让其从眼睛里流出来,假作为两滴眼泪。他一副为了两人的未来奔波忙碌却被枕边人背刺一刀的苦情模样,拙劣的演技使我差点笑出声音来。为了掩饰笑意,我捂住嘴,假装惊讶且同情地说,啊,那她太过分了,幸好你们分手了。
是啊,是啊,幸好。
希望她以后不会来纠缠你。
“不会的。”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她已经去加拿大了。”
他告诉我,那个女孩去加拿大读了个研究生,然后嫁了个当地人,在那边定居了。描述这件事时,他的语气里全是不以为然的厌恶和自以为是的狭隘:“我看她的脸书,好像是嫁给了一个农场主。种地的农夫她都不嫌!不就是想要个国外的身份?女人真是什么脏事都能做出来!”
骂骂咧咧地讲完后,他猛然意识到我还在身边,我也是个女人,于是赶紧找补“你不一样,你一看就是个好女孩”。他的语气里充斥着高高在上的审判感,大法官听了都要马不停蹄地让位。但对这种男人的要求不能太高,以他的智商和情商来说,能意识到自己的话会冒犯到我已经很不容易了。
我表面上颔首微笑地感谢着他的“抬举”,内心却波涛汹涌地翻滚了起来——出国,和当地人结婚,就能留在国外了。我怎么没早点想到这条路呢!隔着一个太平洋,意味着不必再担心和夏浚译共处一室,不必再腆着脸对李菲菲卑躬屈膝,我甚至可以彻底消失。
最重要的,是我一直逃避着不敢去设想的未来命运,好像终于有了出路。
我承认,虽然一直自诩一个有计划有打算的人,但在如同着魔般敛财的几年里,毕业后的日子何去何从,我并没有想好。当时大四在即,我因成绩突出而获得了一个全专业同学都眼馋不已的在上海的实习机会,但我并不觉得开心。去有名的广告公司实习,以我的能力肯定能转正,之后便可预见地成为一名都市白领。上班的同时我会继续着和那些男人们的游戏。
世界很小,有钱人的圈子更小,也许有一天我手机里的几个男人会发现他们竟共享着同一个女友。就算行了大运我没有被揭穿,那总有一天我也会玩不动了。到时候的最优解,便是从那些我被我玩弄于鼓掌、根本看不起的男人之中选一个硬件条件最好的,草草结婚。
婚后我还是需要假装,在婚礼上假装成夏浚译和李菲菲的千金,在婚后假装温柔贤惠的妻子。和李菲菲一样,日夜不停地捯饬自己,以求陪丈夫出席聚会时能接收到他朋友们投来的猥琐目光,也许还会生下一个小孩——这是让我最痛苦的一点。
除却这个孩子也将认识夏浚译这个渣滓、还要叫他外公不说,如果按照这个路径走下去,我也只能以“夏知澜”的身份去爱他,看着他唤那个我不爱的男人“爸爸”。我的骨血,原本是我身体一部分的那个美丽的生命,就算冒着生命危险、忍着剧烈的疼痛生下他,我竟然也无法用自己真实的面貌去宠爱他。他会一直认为自己的妈妈是一个气质高雅的大家闺秀,永远听不到妈妈曾经在福利院掏鸟窝、采花蜜、把别的小朋友捉弄得哇哇大哭的故事。
我想过要剥掉身上这些年自己亲手贴上的伪装,但谈何容易?人都喜欢按照熟悉的规则生活,就算能清楚地预见到这条路是个死胡同。人总想着,再过两年吧,现在一切都还挺好,两年之后再寻求别的出路吧。于是整个人生就在这种“再等等”中被消耗殆尽,等回看的时候才意识到,两年又两年,累积起来便是一辈子。一切都太晚了。
如果想将人拉出原本的轨道,最好的方式便是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到一个新的大洲去,还有比这更崭新的开始吗?
我当即推说身体不舒服要回学校,到了宿舍就开始了解出国读硕士的信息。
我只花了三天便选中了洛杉矶的这所电影学院——选洛杉矶,是因为我爱看的许多美剧都取材于这里,我对这个城市在无形中早已有了一些二手的了解。选这所学校,是因为我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但那时的我,没有托福成绩,没有作品集,所有洛杉矶的电影类专业中,只有这所学校的编剧专业需要的作品最少且方便准备,托福成绩的要求也低得我极具信心。我的主要目的是逃离,而不是读个好硕士,稳妥对我来说比优异重要千百倍。
要出国,花一大笔钱是难以避免的。虽然我那些年从各路男人身上挖来了一小笔积蓄,但这点钱在美国昂贵的学费和生活费面前根本不值一提。于是我在准备托福和作品集的同时,也不忘等待和创造机会,从夏浚译那里搞来一笔钱。
我把要钱的对象在第一时间锁定为夏浚译,而不是那些和我约会的男人,并不是因为夏浚译比他们对我更大方、更愿意为我买单。选中他这件事还得拜他所赐,是他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才让我有机可乘——不过这件事情我并不打算今天讲,咱们才认识没多久。再相熟些后,我会告诉你的。
班上的人们东扯西扯地聊了约莫十分钟后,有人推开了教室的门,老师终于来了。
进门的是一位头发稍显灰白的中年白人,肤色偏深,约莫一米八出头的个子,稍有发福的身材能看出是脂肪包着肌肉。他穿一件熨得很平整的深蓝色的衬衫,留着短卷发,发质柔软,还蓄了络腮胡,无论是头发还是胡子都打理得很整齐。他的脸庞方正宽阔,眼睛是深蓝色的。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镜片擦得一尘不染,连一小块指纹都找不到。虽然已经有些年岁,但并不影响他的帅气。他有点像乔治克鲁尼的平民版,少了一丝犀利,多了一些亲和。
进门后,他略略看了下四周,便到白板上写下了他的名字:莱纳德(LeonardCowen)。当眼光掠过我时,他稍有停顿,眼神里流露出的神色是我十分熟悉的。
本科的时候,有些男老师看见我也会有这种神色。他们深知和我发生些什么是不道德的,于是只得在一瞬间掐灭心中那一丝小小的火苗。这种眼神是正人君子才有的,不然便会如其他男人那样,两道眼光如一条湿淋淋的长舌头一样,上下要将我舔个遍。
我知道这叫“男性凝视”,是许多女孩子厌恶且在努力反抗的东西。但我享受它,这种心态是一个女人认清自己处境之后的必然结果。我乐于玩男人的游戏,也只能玩男人的游戏。你肯定会觉得我可耻,我也没立场反驳你。但你要知道,有句老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在目前的世界里,男人的游戏仍是唯一主流的游戏。如果不参与它,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下场会有多惨,古往今来多少文学作品里面都没少描述吧,无需我一一列举了。
莱纳德将手中的白板笔盖上盖子,规正地放回笔槽里:“我是故事创作课老师。这门课上,我将指导你们从日常生活中取材,关注新闻故事或者身边平凡的小事,并通过各种技巧将它们转化成吸引人的故事。”
他说起话来很慢,有一点不易察觉的布鲁克林口音tຊ。他介绍起自己的经历——曾经参与编写过两部票房一般的院线电影。因为实在不擅长在好莱坞结交人脉、讨厌参加酒会活动,喜欢更加单纯的生活,于是选择退居二线教书,已经教了六年。
我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不擅社交且不喜灯红酒绿的人,要么是仙气飘飘、不通人性,要么是恃才傲物、自命清高。莱纳德写过剧本还被拍成了电影,虽然票房不高,但毕竟是通过了制片人投资人审核的完整故事,对人性全无研究的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所以,他应该属于后者,可能是个很有坚持的文人。从其一丝不苟的穿着打扮也可以看出,他对自己的生活品质是极有要求的,这让我对他产生了一丝好感——也许因为我自身太八面玲珑、见风使舵,对刚正不阿的人便会有一种天然的怜爱。特别是莱纳德这种明明可以拥有更富裕丰盈的生活,却愿为坚持一己信念而退而求其次的人。他们宁愿碰得满头钉子也不肯退缩,单纯耿直、傻得可爱,那一往无前的愚笨勇气让我不免心生怜惜。
许是我那怜悯疼爱的眼神过于直白,莱纳德在讲话的间隙中有些奇怪地瞟了我一眼,眼神中流露出的情绪是惊讶与躲闪。这让我确信他对我绝对是有想法的,不然便不会露出那种急于掩盖被捕捉到的小心思的表情。
莱纳德有美国国籍,无名指上也没有婚戒。
我深知在洛杉矶这个被视为“思想前沿”的地方,师生恋是如何为千夫所指、众人不齿的。但话又说回来了,更严重的事情都有人知法犯法,更何况两年后我毕业了就不再是他的学生了。我不必急,这两年用来铺垫感情,毕业了再开始正式和他谈恋爱,等我的学生签证快要过期、不得不准备回国的时候,对于莱纳德这个年龄的男人来说,和我结婚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教师的工资虽然不高,但能学电影的人估计本身家境就不差,付个离婚赡养费是不会太为难的。
虽然这个计划的时间线有些长,但我不愿错过任何一个机会。我将其当做备选的苗子之一,并不影响栽种其它可能更早收获果实的大树。
想到此处,我的眼神愈发大胆了起来,嘴角还漾起了一个暧昧不明的微笑。莱纳德不大敢看我,却又忍不住想要看过来,眼神和我碰上时便有一丝难以隐瞒的慌乱。他的心里一定在警铃大作,这让我获得了许多信心——美国男人也不过如此,天下的乌鸦真是一般黑。
我每天大概有三节课,一节课一个半小时,中间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这比读本科时要轻松多了。本科的课程一节是两个半小时,有些天安排的课太多,便要从早上到晚。
一个半小时很快便在我对莱纳德的逗引之中过去,他下课时给我们布置了“回家找一个感兴趣的新闻故事”的任务。收拾好文件离开时,他和大家说再见,却没有再看我一眼,刻意到了欲盖弥彰的程度。你也许觉得我是在妄想,以为莱纳德不再看我是对我没有意思,我却在这里自作多情。但让我凭和男人周旋几年的经验来给你一个忠告:永远不要设想他们对女人没有企图。对待男人,“疑罪从有”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下都不会出错的。
在莱纳德的课后还有两名女老师的课,一门教如何塑造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另一门教如何搭建故事框架结构。课程都非常有趣且不乏实用,这是我报这所学校时没有料到的。
课后,阿莱茵组织班上同学去附近的一家墨西哥餐厅吃饭,大家都欣然答应,决定一同前往。正在我收拾电脑和笔记本的时候,阿莱茵没有事先征得我的同意便邀请了伊维塔和贾克坐我的车一起去。她语气中的理所当然和慷慨大方,让我都要以为那辆车其实是为她所有的了。
但我并不打算说什么,这种不侵犯我实际利益的行为我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公道自在人心,聪明人会看出她这种行为有多不厚道;看不出的就是蠢人,正好我之后可以敬而远之,不必深交。阿莱茵的行为虽说是低情商的冒犯,但实则在无意中帮我筛选了一波结交对象。我能将一切不利于我的事情都化解成为我所用的工具,这使我得以在任何环境中都生活得如鱼得水。
果不其然,伊维塔没有像贾克一样即刻对阿莱茵点头答应,而是转过身来先问了我一句,方便载她吗?她今天穿一条白底黄花中攀着绿色藤蔓的茶歇长裙,站起身时腰部的曲线被柔软的布料勾勒得婀娜温润。我很迅速地收回自己无礼的目光,点点头说,当然可以啊,我的荣幸。
到地下车库后,贾克看见我的玛莎拉蒂,黑溜溜的眼仁里露出了不甚赞同的神色,是在痛恨有钱人和这个社会严重的阶级分化问题。我甩甩头发,假装没看见地向驾驶位走去。贾克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他的观点对我来说便聊胜于无。只要他别发狂砸了我的车,爱怎么评判我,我都无所谓。但贾克对豪车的厌恶并未阻挡他迈向车门的步伐,那步子中还透着一丝急不可待,让我差点哑然失笑。
阿莱茵招呼着伊维塔和贾克坐后排,她自己则是上了副驾驶。还真拿这当自己的车了。我在心里笑笑,表面上不露声色。阿莱茵将餐厅的地址发给了我,我正要打开谷歌地图去搜索,突然,身后的一个声音吓了我一跳。
“秧秧?”
我的背上惊起了薄薄的冷汗——秧秧,这是我在福利院的名字,连我自己都很多年没听见过了。异国他乡的,谁会用这个名字来称呼我?
应该是我听错了,对方说的可能根本不是中文呢?
我狐疑地扭过头去,只见面前站着一个高个子的亚洲男生。他约莫一米九,身穿一件白色短袖,留着许多男明星爱梳的逗号刘海;他皮肤白净,单眼皮的眼睛里是若有所思的神情——是新生会上那个与我眼神相碰、看上去有些忧心忡忡的男生。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再次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幻听了。
“你是秧秧,没错吧?”
“你是……?”
“我叫何宛华。”
不认识。我莫名其妙地皱眉。
“我是福宝。”
我无数次思考过命运是什么。
命运,可能是一个人在母体里时,甚至是受精的那一刹便已经被谱写好了的东西。我们的基因早已蕴含着这一生将要做下的每一个决定。如果观察得仔细些,还能从中窥见我们血缘家族里的其他人会做出的选择。就如我的命运是一出生便要被父母亲抛弃,这是我无力改变的事情。
虽然我自认是个积极对抗命运的人,坚信世界上的一切都应该由我主动去争取和把握,而不是听天由命;但同时我也怀疑,我如何能弄清楚这一刻的自己到底是挣脱了命运的枷锁,还是正在命运规定好的轨道上不偏不倚地走着却毫不自知?就如我费尽心机计谋着出了国,离开了夏家所在的那片大陆,这到底是我对抗的结果,还是我命本该如此?
如果世事都是冥冥之中已经被安排好了的,那我是不是应该躺在一叶孤舟上什么也不做,任命运的波涛汹涌将我卷去哪个岸边?话又说回来了,我在这扁舟上没有躺下而是双手并用地划着桨,谁又能保证我倾尽全力掌舵去往的必定不是命运已然安排好的方向?就像俄狄浦斯穷尽一生去摆脱诅咒,但走上的还是那条已经注定的道路,最终如期完成了他弑父娶母的宿命。
命运是捉弄人的。在我人生前二十二年被生活教会的道理之中,这一点绝对名列前茅。且不论被血亲抛弃的事,毕竟那时我还太小,个中凄楚现在无从忆起;就光说被领养的第一夜便惨遭殴打、小小年纪成为取悦养母的玩具、成年后被养父暴上加暴、后来又在以为遇到救命稻草时被横插一刀(这些事之后都会讲给你听)……我的命运从来不吝啬和我开玩笑,我也在一个又一个的笑话中逐渐将自己武装到牙齿。
但是,今天的这个玩笑,是远远超出了我的认知能力的。我不敢相信,生命中竟然会有如此不精妙、不自然、不合理的巧合,其蹩脚的程度简直像是我的命运之神连装都懒得了,两手一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说:就是捉弄你了,怎么着吧。
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在我终于逃离了过去、准备好了要谱写崭新人生的这个秋天,我十六年未见的福利院的旧友,福宝,那个教会了我要“乖”的男孩,与我在大洋彼岸tຊ的洛杉矶,猝不及防地重遇了。
那个曾经身着衣摆破洞的脏兮兮的卡通背心、消瘦黝黑如同一根豆芽菜般的光头男孩,现在正穿着一件干净洁白的短袖衣衫站在我面前,面庞白皙,个子足足高出我两个头。他身上丝毫没有十几年前的痕迹,对我来说他和这个世上的任何一个人同样陌生,他却看着我,口中呼唤着那个已经多年无人触及的名字,告诉我他就是我儿时的玩伴,那个曾经与我牵手的小男孩。
“你和你小时候简直是同一张脸。”他有些局促,漂亮的粉色嘴唇里吐出一句蠢话,“我那天一眼就把你认出来了,但你好像没认出我。”
他的模样确实与从前判若两人。
五岁时,我们的友谊缘起于一碗蛋花粥。小时候我十分讨厌鸡蛋,总觉得闻起来有股鸡屎味。每次福利院的早餐是蛋花粥时,我就会悄悄将它倒进花坛里,只吃一包咸得要命的榨菜。一般还没到午饭时间我便会饥肠辘辘,但即使如此我也不愿意将那碗粥喝下去。我讨厌将就,从小便是如此。
一天早上,我照例在倒粥,却被路过的福宝看见了。他目睹我将来之不易的大米和鸡蛋倒进泥土里,一句话也没说,转身便跑了。我知道他要去给老师打小报告,但我不怕,我知道怎样嘴甜能让老师不怪罪我。如果发挥得好,我甚至可以颠倒黑白,将这件事情栽赃到福宝身上——他打翻了我的早饭,害我没东西吃,还恶人先告状。我拎着空碗,一边在肚子里打着算盘,一边在眼睛里酝酿泪水。一切都蓄势待发,就等作为我观众的老师出现了。
没想到,不一会儿,福宝独自回来了,他的身边没有什么老师,手里还握着两个小面包。那是每天下午的加餐,他竟然从厨房里面偷了两个给我。他将还有些温热的面包塞进我手里,那之后我们便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虽然每天二十四小时除了睡觉之外几乎都在一块,但我们很少和彼此说话。福宝总是在看书,我就在他周围玩耍,或是潜入花丛中捏虫子,或是爬上树枝头看云彩。日子在他一页页的翻书声中平淡而不单调地过去,我玩累了就会回头找他。他总是还坐在原地,低头看着书,周身散发的静谧气息让我感到安心。
我口舌机灵,说起话来经常逗得大人前仰后合,他们开心了我便会有更好的待遇,于是我乐此不疲地变成了一个喋喋不休的小孩。和福宝单独呆在一起时,我终于得以歇歇那张过劳的嘴。我知道自己不必去刻意讨他欢心,毕竟一开始我什么都没做就获得了他为我窃来的两个面包。在他身边,我终于获得了只是安静地存在着就可以被好好对待的权利。
许是刻在每个被抛弃的孩子骨子里的恐惧作祟,时日一长,我便开始担心福宝对我的感情会逐渐减弱并终有一天消失殆尽。特别是当他太过专注于书本而忽视我时,我便感觉那种安心的滋味好似手指缝间的沙子一般正在悄悄流走。于是我开始在他面前捉弄别的孩子,当别人被我戏弄得嚎啕大哭时,福宝会短暂地从书中抬起头来,对我一笑。那一笑对我来说是莫大的保证,是他和我之间的牵绊又延续了一些时日的具象化体现。
一个下午,我们去了福利院后山旁的小河边上。我下河捉鱼,他坐在岸边读《隋唐演义》,只把双脚和小腿泡进水里。看着波光粼粼的河水,我好似感知到了一种充满灵性的呼唤。不管不顾下午刚洗的头发,我向后仰去,便躺着漂浮在了水面上。
清澈的河水被太阳晒了大半天,温暖、轻柔地将我的身体全然包裹,是想象中的母亲怀抱的感觉。阳光在河流两旁栽种的树木之间洒落,点染在我的鼻尖和脸颊,我从树叶的间隙里窥见白云漂浮、微风涌动的蓝天;一只淡黄色的蝴蝶从我眼前翩跹而过,轻风摇动枝干,不知从哪飘来了朵朵茉莉花,星星点点散布在我周身的河面上;有几朵也落在我的身上,轻柔微妙的触感一时间将我推到了梦境与现实的边缘,氤氲在空气中的洁白清香成为了沟通虚无与实在的线索。
我突然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宁,它不必、也无法主动去获得,且好似可以持续到永远。
漂浮着、漂浮着,突然有一个柔软的东西触碰到了我的手,它比河水更加温暖。我转眼一看,是福宝。他不知何时也下了水,和我一样漂浮在河面上,双眼微闭,双臂打开,手指放松地弯曲着,他的指尖正轻轻挨着我的。
我牵起他的手,我们一起漂浮。
那个下午的宁静是被一个小孩子的尖叫声打破的。那个小男孩一边向宿舍撒腿跑去,一边撕心裂肺地大喊着:“死人啦!河里淹死人啦!”我和福宝起身,站在将将及胸的河水里,看着对方大笑了起来。
之后我们便经常去河里“装死”,其他的小孩也逐渐对此见惯不惊。每一个无声地与福宝牵着手漂浮的下午,都成为了我脑海深处不会褪色、无法磨灭的记忆。
我条件反射地去看福宝的手指,没有婚戒,继而我忍不住笑起了自己——和男人周旋太久,我竟然连儿时的伙伴都不肯放过了吗?看见我笑,福宝好像轻松了些,他说:“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克洛伊,我们走吗?”阿莱茵有些无礼地喊了一声,我心中不由得对她滋生了一些讨厌。我回头看去,她已经在副驾驶坐好,一副等得不耐烦了的模样。
“你先忙吧。”福宝很温柔地说道,那声音在我听来很不真实,“咱们可以之后再聊。”
“给我你的微信号——”我有些慌乱地从包里找出手机,“你……晚上有空吗?或者其它什么时候?”
“当然。不过你今晚不是要和朋友们出去吗?”福宝向阿莱茵他们抬了抬下巴。
“就吃个饭,很快的。”我赶忙说,“之后我就可以和你见面了。”
“那你快结束了告诉我,我去接你。”福宝加好了我的微信,冲我晃晃手机,“想去什么地方?”
“你喝酒吗?”
“可以喝。”他微笑。
“那我吃完饭把车送回家先。”
“到时候我打个车去接你。”
这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连伊维塔和我说话我都几次没听见。在我第五次为了走神而不得不向大家道歉之时,阿莱茵问:“那个男生是你很重要的人吗?”
“是的。”我毫不犹豫地说,“他是我童年的玩伴。我们已经十五年没有联系,今天竟然在一个全新的国度相遇了。”
“天啊!那真是太浪漫了!”阿莱茵惊呼。
“像是一部爱情电影的开篇。”伊维塔遐想不已地说道。
“你还在这里和我们浪费时间干什么?”阿莱茵说道,“快去找他呀!”
我有些受宠若惊:“你们……不介意吗?”
“当然不会介意。”连贾克都发话了,“快去吧!他一定也在焦急万分地等你。”
我以限速允许的最高速度将车开回了家,刚锁好门便迫不及待地给福宝发去了微信。收到我的地址后,他说二十分钟便到。
这二十分钟里,我换了五条裙子都还觉得不尽人意。根据约会对象的喜好挑衣服和妆容是本我的特长,但今天却抓了瞎——我不知道和福宝的这次见面算什么。他不是我要攻略的男人,而是我儿时的挚友。我不能、也没必要戴着“夏知澜”面具去见他。
那么,如果我不是“夏知澜”,那是谁呢?是秧秧吗?
秧秧是谁?秧秧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秧秧有怎样的举止谈吐?秧秧会故意晚一点下楼,以便男人看见她摇动着腰肢款款走来的景象吗?秧秧会在每次上车时都喝同一款随处可见的饮料,以使男人之后在任何地方看见这种饮料都要想起她吗?秧秧会借着大笑的时机伏到男人的手臂上,从而达成第一次不露声色的肢体接触吗?
我突然手足无措了起来,心中打起了退堂鼓,花了好大的力气才将要爽约的想法压了下去。时间在我的惊慌中飞速地闪过,还未等我将脸上的妆容补好,福宝的信息便来了:“我到了。”
我看向镜中的自己:一条牛仔连衣短裙简单朴素,硬挺的版型凸显不了任何身材优势;眼角的妆容花了,显得人既潦草又无精打采;颅顶的头发塌了个七七八八,只得用一顶白色鸭舌帽敷衍地遮住;一个小小的白色腋下法棍包看上去平平无奇——这实在不是我正常发挥的水平。镜子里的人是谁我不认识,反正不是精致美丽的夏知澜。
如果是和别的男人约会,我一定会让他们等tຊ着,让我好好收拾一下再出门。但是我不想让福宝等,我想立马见到他,况且这也不是一次男女之间的那种约会。
我一边小步跑着下楼,一边安慰自己现在无论如何都比福利院时期好看多了吧,而且刚才在学校的时候福宝也已经见过我了。出了公寓大门,我一眼便看见福宝在路边的一辆优步里探头往这边张望。看见我,他露出了一个很大的微笑,像一只毛发蓬松的萨摩耶。
我的心突然漏跳了一拍。
洛杉矶市中心,七号街上,一家开放式鸡尾酒吧里。
今天是周三,被人们称为“驼峰日(humpday)”。驼峰日是工作日最中间的那一天,往前往后数两天都是周末。许多人会在这天下班后出来小酌一杯,让这个星期过得不那么苦闷。城里的各处酒吧都因此而爆满,我身处的这家也不例外。
这家酒吧位于大名鼎鼎的塞西尔酒店(CecilHotel)附近,就是那个总被和“黑色大丽花”惨案扯上关系的地方,许多慕名前去的游客也会在游玩之后顺路来这里喝上两杯。酒吧前门大敞着,不大的空间里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人,吧台前等酒的客人自然而然地和酒保攀谈了起来。空气里尽是玻璃杯碰撞的声音和淡淡的水果发酵的腻香。
我和福宝坐在角落里的一台高脚桌前,桌面上一盏笼着暗红色纱布灯罩的灯发出暧昧不明的光芒。我喝一杯尼格罗尼,他喝一杯朗姆可乐,两人不发一言,玻璃杯外壁因温差而凝聚的水滴将杯垫和桌面弄得潮湿。
尼格罗尼是我唯一一个爱上过的男人最爱喝的酒。当然不是黄海伟,那时候哪里懂得爱是什么?虽然到现在我也不敢说自己懂,也不敢百分百确定对那个男人的感情就是爱,我能负责任地说的只有他伤我很深。别忘了,我是一个从小被殴打到大的孤儿,对痛苦的阈值是很高的。当我说被伤得很深的时候,那是切实尝了心痛欲绝的滋味而不是无病呻吟。能让我如那般觉得被抽去了半条命的感觉,必然是爱吧,不然还能是什么呢?
那个男人在我最脆弱的时候出现,以救世主般的姿态俯下身来宠爱我。再加上他本身年龄很大,阅历丰富,当年才十九岁的我哪里是他的对手?我很快便沦陷,花了足足八个月才发现他喂到我嘴边的巧克力不过是臭狗屎。分手之后,我在心里恶称他为“老男人”。虽然后来又约会过许多个老男人,但他永远是让我最刻骨铭心、最倒胃口的那一个。
在他之后我不允许自己再爱上任何人,聪明的女孩上一次当就够了。但是,我的味蕾却很有幽默感,将他对尼格罗尼的喜爱转化成了我的。
我和福宝占用着桌子的四分之一坐着,他没有坐到我对面去,而是坐在了我的身边。但他没有靠得很近,和我的距离保持得很微妙,看不出是疏离还是亲近。他默默地啜饮着酒,门口进来人时便向那边看一眼,有时也看我。和我的眼神对上时,他总会轻轻笑一下。我尝试着在心里把他的微笑和儿时那个看我捉弄同学的小男孩联系起来,却屡屡失败无果。那个小男孩的笑容曾经让我心安,而面前的这个男人,他笑的样子却让我的一颗心莫名地泛起一股酸涩。
在往常的约会中,我从来都是一只称职的变色龙。如果有一个夜店请我去培训场子里陪酒男女,那他们的酒水销量一定会在短时间内翻番。我能精准地在十分钟的聊天内摸清约会对象喜欢的类型是什么,据此或扮作柔情蜜意的解语花,或装成乖张娇蛮的小公主,亦或演个孤傲清高的冷女王。而现在,我却像丢了舌头似的几次张口都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仿佛被什么东西鲠住了喉头。今晚我不再配被称为变色龙,我只能当一条朴实无华的虫。
“你……这些年过得如何?”他终于首先发话,看起来像是想了很久,才憋出了那么一句。
“还好。”我点点头,“你呢?”
“也还好。”
……
“你钢琴弹得如何?”
难为他还记得。
“早就不练了。”
……
“你还爱看书吗?”
“看的。”
继而又是沉默。
其实我不想说我过得“还好”,我有满腹的委屈想要告诉他,也想谢谢他当年教我“要乖”。如果不是乖,我不会得到今天的一切。如果不是乖,我可能会落个比现在惨一万倍的下场。
但我说不出来。这些年我如何扮小丑哄李菲菲高兴还能说说,毕竟无伤大雅。但我要怎么告诉他我和夏浚译之间的事情呢?在我们十五年后重逢的第一晚,我说,我养父不光打我,后来还将我导航上了一条龌龊肮脏的道路——福宝如果听到我在多少男人身上捞过钱,跟多少男人发生过关系,他还会坐在这里和我一起喝酒吗?恐怕会像躲脏东西一样避之不及吧。
想到这里,我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了。我们周围坐着的都是和朋友们出来聊天的上班族,旁边那桌的两个女孩正在谈周末洛杉矶县艺术馆(LACMA)的什么展出,聊得热火朝天,时不时放声大笑。我听她们聊马蒂斯,聊高更,聊马列维奇,然而我和面前这个经久重逢的旧友却只是沉默。我们很快便喝完了第一杯、第二杯酒,第三杯也不多时便送了上来。我们不碰杯,端起来,就着门外车水马龙的旖旎夜景便直接饮下,活像两个拼桌的陌生人。
五杯酒过后,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半。我们结过账便离开了酒吧,在街边等车。
美国的城市虽然安静得比国内早,但市中心晚上的道路还是比较热闹的,来来回回的车辆和时不时谈笑着路过的人群与深圳酒吧街的夜晚别无二致。要说有什么能提醒我现在确实身处于另一片大陆的这个事实,那便是装饰着雕花大理石的建筑外观和马路垃圾桶旁说着疯话的流浪汉了。盛夏已经过去,晚上的空气微微有些凉,夹杂着大麻的气息和尿骚味。车不多时便来到了,福宝为我开门,让我先进了车里,他随后跟上。车向伯班克的方向驶去。
“我先送你回去吧,你明天有课吗?”
“有,下午两点。”
“我也是两点。”
“那……不请我去你家坐坐?”
说出这句话并不是惯性使然,虽然我不是什么好姑娘,但我很少主动提起去男人家里——我在他们面前的人设是矜持高贵的富家女,当然不会让他们觉得我是个人尽可夫的荡妇。这种话是不会从“夏知澜”嘴里说出来的,她心气很高,家教很严。
只是,坐进车里后,看着面前的福宝,这个与我一夜无话的福宝,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仿佛回到了儿时与他相对两无言的那段日子。小时候我和他坐在树杈上沉默,现在我们坐在洛杉矶的酒吧里沉默。我和他总是沉默的,我们不需要语言。我在别人面前总要搜肠刮肚地找话说以让别人迷上我,但和他不用。和他在一起我只用安静地休息,他便会陪伴在我左右。这种感觉让我留恋,儿时如此,现在亦是如此。
我悄悄看向他的侧脸,双眸如水,鼻梁挺立,嘴唇微启,洛杉矶高速路上静谧的夜景涂抹在他身旁的玻璃窗上。月光洒向他的几乎透明的皮肤,如同碎银子落在白色的丝绸上,他洁净得好似刚刚落入这个世界。
十五年杳无音讯的故人在异国他乡重逢,如果这都不是命运的安排,那我不知道什么才是了。我第一次觉得命运的玩笑竟然可以是美好的,心中刹那翻涌起的无数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让我想奋不顾身地凑上去亲吻他浅粉色的嘴唇。
但我还是忍住了,我不想吓到他,不想把他吓跑,他是我最珍视的人——
我自己都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
福宝听到我那么问他,说,你想来吗?我当然是欢迎你来的。他的表情是那样理所当然和光明正大,好似一点也没有联想到任何摆不上台面的意味。这让我有些自惭形秽。
我点点头,继而看向窗外呼啸而过的夜色。虽然没有肩并肩,但我能闻到他身上的淡淡的海洋古龙水气味。是为我喷的?亦或只是出门的习惯?我发现自己竟然猜起了男人的心思并为之心旌动摇,这可是许久没发生过的事情了。
车行驶了约莫十几分钟便到达了他家楼下。他家也在学校附近,离我家不远,打车也就是不到十分钟的距离,比他去接我时用的时间少多了——看来他出门时也是稍稍打扮了一番的,这让我窃喜。他很绅士地为我开门,带着我进tຊ了小区。
他住在与我家同类型但更小一点的公寓楼里。这个公寓我来之前租房的时候也查到过,因为不够高级而被我放弃——不光是因为要维持一个富家女的形象,也是为了方便偶遇未来的丈夫。我后来挑中的公寓楼位于富人区内,里面住的大多是雅痞人士(yuppies),和我的目标人群是相符的。还有什么比当邻居更方便且令人不设防的钓引男人方式吗?
福宝的公寓楼下有个泳池,里面空无一人,水面上漂浮着几张水上沙发,氯气的味道很重。
“我家在那边。”他指了指较远处的一扇窗户,屋里没有亮灯,静悄悄地等着主人归来,看上去有点落寞。我点点头,随着他向那个方向走去。
游泳池四周被人早些时候嬉闹时泼出来的水打湿了,淡黄色的地砖被染成深棕色。水上沙发被偶尔袭来的一阵轻风吹动,撞到岸边,又轻轻回弹着漂走。泳池旁的路灯有些老旧,不仅昏暗且光线明明灭灭。加之空中的一轮暗黄色月亮和轻轻随风发出沙沙响声的棕榈树,眼前的场景一时间被蒙上了一层怀旧的滤镜。我的脑海里顿时浮现了许多往事——和福宝逃课后在美术室的大工具箱里躲老师,和福宝在草丛里中偶遇一只橘黄色的小猫,和福宝趁着黄昏在草坪上捡落下的茉莉花朵,和福宝躺在草坪上,他读书,我数天上的云……
和福宝在后山旁的小溪里手牵着手漂浮。
想到此处,面前不甚干净的泳池水好似突然有了什么魔力,吸引着我向它挪步过去。在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行径之前,我已然合衣躺进了游泳池里。我仰头浮在水面上,眼睛看着夜空中明亮的星星,感受着被水包围的感觉,被水怀抱着。
只是这回,水是冷的,还弥漫着一股刺鼻的味道。我打了个寒颤,轻轻闭上眼,心里的感觉一言一语难以道明,繁琐复杂且并不好受。游泳池旁昏黄的灯光照在我的脸上,渗透进我的眼睛里。我的鼻子有些发酸,突然有想哭一场的冲动。
突然,一个温暖的触感从指尖传来,那一丝暖意从指尖如波纹荡漾开一般迅速地扩散到了我的全身。我为之震颤,打了个激灵,扭头看去,是福宝。
他一如小时候那般漂浮在我身旁,但这次没有闭眼,直勾勾地看着天空。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呢?但这在此时并不重要。他为我下了泳池,来到我身边漂浮,手指尖触碰我的,这一切都说明了他还记得十五年前与我的仪式,还没将那些回忆翻篇,没有忘记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里面的细碎情节。
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还记得秧秧的人。这就够了。
我再也不想克制自己,在水里站立起来,扯过他的衣领,将我的嘴唇贴上了他的。
他十分配合地环抱住我的肩膀,手紧紧按着我的后背,好像要将我按进他的身体里。他的嘴唇冰冷,还好怀抱是温暖的。我用力地吻他,前所未有地用力,全身心地沉浸在这个亲吻里,企图以此把这些年来沾染上的肮脏悉数洗刷掉。
我多希望变回干净的秧秧,多希望自己还认识秧秧是谁,然而我已经不知道怎么成为秧秧了。但是,当我拥抱着福宝、亲吻他的时候,只要睁开眼,便能从他的双眸中看见秧秧的倒影。
不知道亲吻了多久后,他将我带上楼。这一晚,借着些许酒劲,混杂着许多眼泪,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清理干净后,我在他的怀中迅速睡去,这是我离开福利院十五年来睡得最安稳的一夜,一夜无梦。
我是被咖啡浓郁的苦香气味唤醒的。睁开眼,我瞄见福宝正在屋角的厨房区里煮一壶咖啡。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卫衣和浅灰色棉布短裤,脚趿一双和裤子同色的布艺拖鞋,头发毛绒绒的,背影在阳光里显得绵软柔和。天亮了,我终于看清四周的环境。这是一个约莫四十平米的单间,稍微有些小,但是整洁舒适,让人安心。屋里的家具很简单,一张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书桌旁边有一个三脚架,上面架着一台摄像机。
他应该是学导演的?我竟然连他是什么专业的都没问。
手机震了一下,我拿起它时被手机壳上镜子里映出来的自己吓了一跳。我的妆已经完全花了,眼影眼线晕成一团,口红沾到嘴边,鼻子也油乎乎地闪着亮光。我讶然意识到,我竟没有赶在福宝起床前将自己收拾好——那可是我在外和男人过夜的标准流程。
在与那个玩弄我的老男人分手之后,我立志再也不将自己的脆弱展现给任何人。我不想再做真实的女人,真实的女人有骨血,有骨血就会被攻击、会受伤害。我只想做男人理想中的女人的那个幻影,毕竟影子不会受到折磨,连铠甲都不用穿。
男人理想中的女人是如镜花水月般不切实际的,这代表我永远要都以一副完美无缺的样子出现。于是只要和男人睡觉,我便得靠着一股心气儿,以求早晨不设闹钟也能赶在他们之前醒来。清晨,我悄悄潜入洗手间,将前一晚带着入睡的妆悉数卸掉,再重新涂上素颜霜,浅浅地画眉毛、大地色眼影和内眼线,抹樱粉色的嘴唇,将头发洗好并吹得蓬松;再轻手轻脚地躺回床上,故意加大力度翻个身,等男人后知后觉地来抱我。我假装在他们的怀里刚刚醒来,他们总是惊喜于我睡了一夜却愈发美丽,殊不知我花了多大的力气才得以如此悉心伪装。
和福宝在一起,也许是睡得太过安稳,我竟没能提前醒来,这张乱七八糟的脸他起床时肯定看见了。我赶紧从昨晚扔在床边地上的包里抽出两张纸巾,将脸上的油吸了吸,又把晕开的妆擦了擦。
应该是我抽纸的声音惊动了他,福宝转过身来,见我醒了便放下手中的咖啡壶小步跑了过来。他跑到床边后在地上的枕头座垫上坐下,面带微笑睁大眼睛看着我。真像一只萨摩耶啊,我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头发软乎乎的。
“喝咖啡吗?”
我点点头,他起身要去端咖啡,我却扯住了他的衣角。
“怎么了?”他又坐下来。我把手收回被子里,用软软的白色空调被裹紧自己,凉丝丝的感觉真舒服。他看着我,单眼皮的杏仁眼总给人一种忧郁的感觉。他帮我把一绺头发拨到耳后,手指触碰到我的耳垂,那触感冰凉且微妙,在我的心里荡开圈圈涟漪。我看着他,突然有种冲动。
我想对他说“我爱你”。
这让我的心中警铃大作——上一次说爱,还是对那个该下地狱的老男人,结局如何是我此生都刻骨铭心的。“爱”对于我来说不是个好事,对幸运儿可能是珍宝,对我却只会是尖刀。爱上一个人,就代表没有花招可以耍,没有伎俩可以玩,没有退路可以走。爱上一个人,就不免想要以真实的身份去面对他,像狗躺在地上露出肚皮一样,傻乎乎地捧着真心任人宰割,一切全凭对方的喜恶和良知发落。爱上一个人,是愚蠢的行为,是夏知澜不屑的事情,是聪明的女人不会再栽一次的跟斗。
想到此处,我板起脸,生硬地说了句:我要走了,我还有事。然后从被窝里起了身。
“我做错了什么吗?”在我雷厉风行地收拾好自己和包准备以最快的速度逃跑时,福宝嗫喏着问我。那声音如此小心翼翼,好像怕戳破了什么似的,其中的胆怯让我的心微微一痛。
但我还是忍住了内心那如洪水般就要决堤而出的感情,背对着他,说,没有,我只是有些事要忙,晚点会给你发信息的。
出了福宝的门,我路过昨天晚上我们亲吻的泳池。泳池现在已经聚集了好些人,他们用蓝牙音响放着说唱音乐,叽叽喳喳地聊天,还有人玩着幼稚的泳池游戏,边喊“炸弹(cannonball)”边跳水。在洛杉矶剧烈的日光照射下,这个泳池显得如此纷扰嘈杂,全无昨夜月色朦胧下那种暧昧忧郁的美感。
我对福宝的感情,那所谓的“爱”,应该也只是一时的怀旧以及氛围加成吧。我努力地说服自己,努力压下心中那想不顾一切回头扑进他怀中的冲动。
手机震了一下,拿起来一看,是福宝的微信。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发给我一张截图,图上是他为我打好的优步的信息。从他家到我家。
我心情有些低落地回到了家。打开门,我租的房子是标准的一室一厅,比福宝家大许多。大,就显得空旷,以白色调为主的家具虽然看着有格调,此时此tຊ刻却显得有些冷酷和寂寥。我将包挂在门口的衣帽架上,洗了个澡,随意换了件宽松的衣服,便迫不及待地来到了电脑前。
我曾经有一个习惯,在心里发酵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时,我会选择用文字将其理顺并记录出来。是珍惜来之不易的真实情感,也是将模糊虚幻的想法勾勒出个大致的形状。这个习惯从高中时便开始了。
我有一个从高一时便开始使用的网络账号,名字叫“初秧”,这个账号一开始还是我为了初恋黄海伟而创建的。那时我因为他的爱答不理而黯然神伤,开了这个账号,用笔墨记下他的冷漠,并幻想如果有一天我们两情相悦了会是怎样的——不知为何,我从来没有成功地完整写出过一篇纪实文学。无论开端是如何地诚挚真实,后面的情节总是不免向与现实差得十万八千里的方向发展而去。我总是写着写着便不再记得那是我自己的故事,说实话,我也常常觉得正在经历的这个人生并非我自己的生活。无论是在网络里还是所谓的现实中,我的生活都有些虚幻不明。
那个关于黄海伟的故事,我写校草一开始不愿意理校花,觉得她只是一个空有外表的花瓶,后来却发现了彼此共同的家庭创伤,于是惺惺相惜地在一起互相舔舐伤口;还有后来基于老男人而写成的故事,我杜撰老男人为伤痕累累的年轻姑娘心动,守护了她一辈子,这与现实中我遭遇的事情简直是大相径庭。还有一些故事是我不敢写的,比如夏浚译,事实血淋淋地摆在那里,我编都不知道怎么编。
我已经许久没有认真写过这个账号了。从老男人带给我的伤害中恢复过来后,我在爱情里再没有什么是需要幻想的。连爱情本身都不存在了,还基于什么去幻想?
那些伪装成爱情的东西其实都是我与男人的互相利用。我不傻,不会以为他们是真心爱我。那些被我视作目标的男人心里是没有爱的,有的只是把女人视作性资源的霸占欲。他们喜欢带着我招摇过市,我的年龄、我的长相、我的装扮、我的品味,这一切都被他们用来给自己贴金。“看,这么完美的女人跟了我,我是很有点东西的。”这就是他们需要我的原因。他们需要通过炫耀我来向别的男人表示,他们也是厉害的玩家,组队时可千万别忘了带上他。
他们贪图我的年轻美貌,我觊觎他们的流油荷包。财色和权钱交易是这个世界上最消噬灵气的东西,是能将创造力吞食殆尽的彪型巨兽。当一切都染上了世俗的、市侩的铜臭气息时,“讲故事”便成了最有没必要的事情。我不再对感情抱有幻想,便自然也不会愿意去动笔。
从大二上的圣诞节和老男人诀别以来,我沉浸在纸醉金迷的博弈里,再也没有静下心来写出过一篇像样的文章。我不会因此而感到惋惜,同情自己无用的,是弱者才爱做的事情。但这一刻,当久违的表达欲如潮水般涌回来时,我是欢欣鼓舞的,虽然这愉悦中夹杂着许多酸涩的委屈,还有一丝难以觉知的恐惧。
我恐惧,因为这一次抬笔,我想要写的不仅仅是一个爱情故事。
福宝好像一面镜子,他的出现映照出了被我尘封在心底十余年之久的原本的我。她的名字叫“张秧”,我隐约记得她顽劣、嚣张、调皮、爱笑爱闹,是个那样生动活泼的小女孩。比起她的活灵活现,这个名叫“夏知澜”的人简直死气沉沉到了难以忍受的程度。我真想变回张秧。
但我不能。
别说经年日久以来张秧在我心中只剩下一个影影绰绰、轮廓不清的模糊模样了,就算我能记起有关她的每一个细节,她也从未在这个世界中长大过。从八岁被养父狠狠地扔在地上的那一天起,她就胆怯而识趣地躲了起来。她将这副躯体让位给“夏知澜”,以求能在外部世界里以最幸福的虚幻假面生存下去。如果今天我硬生生地将她拉到聚光灯下,让她从此成为这个身体的操控者,她会被吓得灰飞烟灭的。
变回张秧,意味着我无法再将自己的心锁进保险柜里藏起来,意味着我不能再带上千百种面具变成任何人会喜欢的模样,意味着我将辜负自己付出了大代价才逃来洛杉矶的一切努力,意味着从此我将走上一条完全陌生的路,没人能向我保证在那条路的尽头不会是万劫不复。
但是,无论如何,文字是无罪的。我可以尽情在纸页上用笔墨剖析自己,重走这些年来的日子,摸索着寻找本真的那个我,那个已然被忘怀得全无踪影的“张秧”。这就是虚构文学的魔法,只要换个名字,就没有人知道你其实是在谈论自己。在这个以笔触构筑而成的小世界里,我可以安全地倾诉我的一切想法。
我点开空白页,抬手敲下开头:
我不是亲生的。但你不必着急可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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